学位授予

关于再次集中发放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16 18: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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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集中发放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辽宁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已于2023年1月7日至13日进行了集中发放。但仍有部分成人教学单位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获得者还未领取,包括但不仅限于2022年下半年证书。目前,学校仍然保存着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领取的证书,为保证广大学位获得者对证书使用的需求,学校决定再次进行集中发放。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1.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获得者由教学单位统一领取;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获得者除助学单位统一领取外,其他获得者可自行领取。
    二、领取形式
    1.采用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将学位证书邮寄到获得者指定地址;
    2.到辽宁师范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现场领取。
    三、领取流程
    1.办理快递业务统一邮寄领取证书的成人教学单位和自学考试助学单位,需签订《邮寄学位证书风险承诺书》(本页下载)及填写《领取学位证书名单》(本页下载)并采用顺丰快递至我校;办理快递业务邮寄领取证书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获得者,需签订《个人邮寄学位证书风险承诺书》(本页下载)并采用顺丰快递至我校。我校收到《风险承诺书》后,将按照《风险承诺书》中的地址在统一时间回邮学位证书。
    2.到校现场领取,请于指定时间内先行与我校联系,届时视学校具体管理模式再进行发放。学位证书获得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如需他人代领,请携带学位获得者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请按规定携带证件领取,否则不予发放)。
    四、相关业务时间
    1.接收《风险承诺书》:即日起至2月26日截止,2月27日开始统一回邮学位证书;
    2.到校现场领取:2月27日—3月3日(此时间段内与我校联系并领取)。
    五、学校邮寄地址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收件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8299
    为保证《风险承诺书》能够准确送达,一律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在大连本地使用顺丰快递的领取者请使用“顺丰标快”业务寄送,无须使用“顺丰同城急送”。
    六、其他事项
    待学校阶段性管理模式调整后,允许入校领取证书,我校将不再以任何形式办理邮寄业务,学位获得者需到校办理领取证书相关事宜。
    未尽事宜及到校领取证书前,请电话联系0411-82158299。
 
 
辽宁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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